
我与故事作文(合集15篇)
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,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,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,聚集在一块。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?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与故事作文,仅供参考,大家一起来看看吧。
我与故事作文1莎士比亚曾说过:“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。”我认为这个比喻很贴切。
我是从二年级开始喜欢上看书的。在这之前一直被电视吸引,我最爱看的是动画片,“海绵宝宝”、“猪猪侠”、喜羊羊与灰太狼”我都很爱看,它们的情节都很吸引我的眼球。爱上书是二年级的一次晨会上好书推荐时一本书让我很喜欢。这本书名叫《哈佛家训》它是一本系统全面的家教经典,它不但给我们孩子指引了正确的生活方向,而且是一部给大人的修身指南。后来我读完这本书才知道书中有这么多好看的地方,所以我渐渐爱上了看书。
我最早看的是《格林童话》这一类的书籍,渐渐的这些书已经满足不了我看书的欲望。接下来我又换成了名著来看。渐渐的我发现了书的海洋——新华书店,那里经常有新书上架,可以让我看个够了,小说、童话、名著,那里的书真是应有尽有,《三国演义》、《狼图腾》各式各样的书名令我眼花瞭乱。渐渐我的读书需求高了很多,读的速度也快了许多,少儿区的书几乎都被我翻阅过了,我读书常常是囫囵吞枣,不求甚解。感兴趣的细细品味,不感兴趣的就了解个大概就好了。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让妈妈买书的经历。
记得有一次晨会时,有一位同学介绍了《老鼠记者》这一套书,听了他的介绍,我就迷上了这套书,一回到家我就叫妈妈帮我买这套书,可是妈妈说:“你的书太多了,而且都没有看完,下次再说吧!”我不肯善罢甘休,还是对妈妈“死缠烂打”,最后妈妈终于被我“征服”了,帮我在淘宝上买了一本。一天、二天、三天,我那本书还没寄到,“也许”我想,“明天就寄到了吧!”又过了一天书还是没到:“是卖完了?还是没发货?”突然妈妈来了,我耐不住性子了,便问妈妈:“妈,我的书怎么还没到?”“最近物流很慢可能还要几天吧!”“啊!还要几天啊!我等不及了!”“我也没有办法呀!”妈妈说。过了三天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我喜爱的那本书,我马上翻开那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,我好似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,一页,二页,三页……没多久我就看完了。
从书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,我的学习任务一天天加重,可是不论多晚我都要看书。让自己有更多的知识,就像杜甫说的:“读书破万卷,下笔如有神。”
我与故事作文2大约是初二的时候,我们才玩熟,之前虽然认识,但并未关系如此密切,后来不知为什么,可能是共同语言比较多的原因吧,我总是喜欢找她诉苦,渐渐的,这成为了我的习惯。
我喜欢叫她大呲花,这个称呼,我也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,第一时间想到的本来是神奇宝贝中的大嘴花,可我硬是把名字记错了,以为是大呲花。后来上百度查查发现,原来这个词是形容很活泼的那种女孩子,想着和她性格也是很像,就这样叫下去吧,实则并没有什么侮辱性的意味。后来,玩的亲密的,加上是同性,称呼亲密些也无妨,于是我想到了叠词,我开始叫她花花,我觉得这样叫她很可爱,显得我们玩的很好。
我总是在想诉苦的时候想起她,于是总是喜欢在半夜滴滴她,她也总是半夜不睡,熬着夜,不知道在做什么。我这个人,总是有着许许多多的烦恼,于是乎,我的废话也是很多,我喜欢一言不合就一直说下去,说着说着,自己心里委屈,负面情绪就会忍不住爆发。可爱的花花呢,则总是选择安慰我,在我身边。我总是喜欢在学校捏她的脸,很可爱,软软的,像是棉花糖般柔软。她的性格,我该如何描述了呢,很好,非常好,好的离谱,似乎是没脾气?那不可能的。有什么人是没脾气的?花花呢,是从来没有对我发过火反正,我也不清楚她发起火来是什么样子。说起来还有些小好奇了呢。
我很喜欢她,当然,是对于朋友的喜欢,纯洁的友谊,加上因为是同性的缘故,我可以毫不犹豫的抱抱她,这么可爱的女孩子,简直是人间至宝,没人珍惜的话,那就是我的了。也喜欢揉揉她的头发,很心安,没有由来的心安,很奇怪。
记得某次一起去漫展,当时那天有些冷,我穿裙子,更是冻的不行。但我记得,她抱着羽绒服,让我把手放里面取暖,我记得清清楚楚,手上的温度是没有增加多少,心里确实是暖暖的呢。从那以后,我倒是经常关注起了这个女孩子。想着,似乎是个很让人可以信赖的人呢。
现在也可以算是认识了很久了吧,在经历了大风大雨之后,幸好她还在我身边,哪怕是风雨欲来山满楼,我也至少,有了个依靠了吧。这样真好,我感叹道。
花花,认识你可真好呢,我们呀,来日方长。
我与故事作文3在我10周岁生日那天,妈妈的同事送给了我一只小狗作为生日礼物,它叫小宝。它一来,我如获至宝。它是贵宾犬,全身长满香槟色的绒毛,卷卷的;长长的耳朵垂挂在脸蛋儿旁;黑色的小眼睛像两粒小黑豆一样......在这朝夕相处的两年时间里,发生了很多故事。今天,我就讲一讲我和它的故事吧。
先讲什么呢?嗯,就讲讲最近发生的事吧!最近,小宝有些精神不振,下楼遛它的时候,脚也是一瘸一拐的。我很难过地想:”难道又要旧病复发了吗?不要啊!“你们一定不知道为什么要说旧病复发了吧!去年也差不多这个时候,因为我生日那天带它去我的外婆家爬山,我不知道狗狗爬楼梯会导致腰椎盘突出,带它走了很多很多路,回到家就精神不振。
在我军训的那几天里,听妈妈说:”小宝痛得很厉害,都能看见从它的眼睛里流出眼泪!“听到这句话时,我真的心痛不已,后来带它去医院打针、挂盐水、吃药......经过我和妈妈的悉心照料,终于把它治好了。可以说,它去年刚刚从死神面前走了一回,因为医生跟我们说,狗狗腰椎盘突出,严重的话会导致全身瘫痪、终生残疾、大小便失禁。我听了不禁为自己的大意而内疚。
转眼间,一年过去了。旧病又复发了。每天晚上回来,就看见它一动不动地趴在窝里,不像以前那样出来迎接我们。真为它心疼啊!我每天把家里的面包,撕一点下来,拿出去年给小宝吃的药,把胶囊壳打开,倒一半的药粉在面包里,再拿出另一半的药粉倒入另一个面包里,把两个面包捏成两个球,再捏一小块没有药粉的面包,摊在手掌心里走到它的小窝前,蹲下来给它吃。
它先是点了点我的手,然后伸出它粉嘟嘟的小舌头舔了舔面包,然后乖乖地把面包吃了下去。我不禁说道:”真乖!“
星期五我回到了家,它又在抖抖抖抖抖,抖个不停,我说:‘难道你冷吗"于是,我把它抱到我的床上,房门关起来,开起了空调。它先是一动不动,然后抖了抖身体,找了个合适的位置睡下来了,我又给它冲热水袋,房间热起来了,可它还是抖个不停,我一直摸它,让它暖和起来。热水袋充好了,我给它敷背上,按摩它的后脚。
渐渐地,它不抖了,我也安心地开始写起了作业。
现在,它正在阳台上晒太阳呢!热水袋敷在它的背上,它用小舌头舔了舔鼻子,一 ……此处隐藏6934个字……漂亮时尚的衣服,住在宽敞明亮的房间里,在爸爸妈妈的关爱下自由幸福地生活,而三毛活得那么艰难,却一直那么坚强,对新生活依然充满希望。比起三毛,我眼前的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?这样想着,就不知不觉又对自己充满了信心,眼前的困难就变成了一次挑战自我的机会。是书,让我从一个无知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事的“小大人”。
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“长生果”;书是我们吸取知识和营养的源泉;书让我们的心灵成长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成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。
我与故事作文13夜深了,时针在一分一秒地流逝。唉?那是谁家的金毛?怎么那么活泼?只见这条狗三步并作两步地“冲”向我家,在楼道还不时传出几声犬吠。而爸爸妈妈呢?他们立马放下手中的工作,打开门,嘻嘻哈哈地迎接这位“访客”,而在一旁写作业的我抓好了机会,一起欢迎这位超级可爱的“访客”。
它名字叫多多,它可不是充满帅气的公狗而是一位玉树临风的小母狗哟!虽是小母狗,可是乍一看,怎么和公狗没多大区别嘞?别急,听我细细道来。
多多是我楼上的邻居也是我亲密的伙伴。每次多多的主人收档回家,打开楼下的门,多多就像一只离了弦的箭一样,恨不得能插上翅膀冲到我家,那一声声犬吠,就是它打开我家的钥匙。
“你们是如何做到让金毛冲到家的?说吧!坑、蒙、拐、骗,哪一种?”No,No,No这可不是坑蒙拐骗那么简单,这,是用了它一大特点哟!贪吃!我也是去年十月份搬到这儿,竟用不了一周时间,我们和多多就熟了。这里的奥秘就在于:有一回,我们全家在一起吃年夜饭,哎哟,我的妈呀!香得很!吃着吃着,门外传出一声声犬吠。出于本能,父母打开了一道门,透着纱窗,看到一只金毛正对着我们“吼”呢!任凭主人拉也拉不走,父母这一看,笑了,说:“哟,今年年尾有只金毛来,来年肯定是一帆风顺!”我们把它迎了进来,主人无奈,只好先行回家。就这样,我们的年夜饭多了一位宾客,我们的情缘从此开始了!
有时候,我们家吃鸡,就剩些鸡骨头;我们吃猪肉,就剩些猪骨头儿给它。就这样日复一日,月复一月,多多似乎成了我家的一部分、我家的一员!
前段时间,多多还生了崽崽呢!多多的主人还问我们要不要?我在一旁拼命使眼色,因为我知道,上次差一点儿,我就拥有了一只拉布拉多。父母却说:“女儿对狗过敏,还是算了吧。”我的天呐,我哪有?我当时也很气愤,不过有时逛街、吃零食的时候会想:有狗真不好!
直到前几天,多多的崽崽全部被送走,多多虽然伤心了一个晚上,可到了第二天早上,多多又是多多,乐观的它还是乐观的它。
啊!多多,你的乐观开朗令人喜欢。
是的,多多就是这样用自己那一份爽直、乐观、开朗感染着它身边的每一个人!
我与故事作文14有人说:“书是一汪清泉,能使干涸枯竭的心重新恢复生机。”有人说:“书是一盏明灯,能使迷茫无措的灵魂重新找到前进的方向。”而我却觉得书是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国,在这里,没有金钱,没有烦重的工作,不分贫富贵贱,每一个都能畅所欲言,在这里,我们能上天,能入地,能回到过去一睹大唐盛世的繁华,也能去到回来享受快捷的高科技,这是一个美妙的世界,而我与它的故事,也是奇妙而美好的。
初次见到它,还是三岁多时,那是平凡的一天,但我却得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本书——《小熊一家》,虽然它只是一本绘本,但对于年幼的我而言,却是无比神圣的,那时,我并不认识文字,并且也并不博学,我只会翻看绘本中的插图,尽管图片不多,却是我童年的珍宝。我至今还能记得那天的那个夜晚,我趴在床上,妈妈坐在床上给我故事,尽管那时的我只能听个半懂,却也很兴奋。
随着年齡的增长,我慢慢地能听懂妈妈所讲的故事了,由于妈妈是教师,所以我五岁就学习了拼音,五岁半就学会了查字典,在同齡人还在过家家、跳房子时,我就已经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中,我与笨狼一起帮笨笨猪减肥,和阿凡提一起智斗小心眼的地主,但我也不是不出去玩,只是相比于那些游戏,我更喜欢读书罢了。
渐渐地,我从一些小故事慢慢地向小说时军,我喜欢读杨红樱阿姨的书,妈妈便给我买了《笑猫日记》、《淘气包马小跳》等,让我从那个只拼拼音的小女孩,成长成了能基本读完一本无注音的小说的小学生,而那时,我才六岁多。
从那一刻,我深深地明白了,我与书早已结下了不解之缘。
九岁时,我开始品鉴一些名家名作,例如《西游记》、《绿山墙的安妮》、《史记故事》等,使我不再仅遨游在国内文学的天空,而是看到了一个更大、更广、也更新奇的世界,通过阅读一部分书籍,我还了解到了一些国外的习俗和文化,使年仅九岁的我就能出口成章、滔滔不绝。
五年级那年寒假,我迷上了史学,于是我阅读了大量的史书,使我现在初中历史的学习格外轻松。
现在,我进入了初中,尽管学习任务再重,只要一有闲暇时间,我便会见见我的“老友”,我知道我以后的路还很长,它一定会继续指导我如何做人,如何处事,为我以后的人生道路奠定基础。
书啊书,你说我现在怎么就离不开你了呢?
我与故事作文15黄绒毛最终还是死了,它死在了遍地菜叶的纸箱子里。它,是被活活饿死的。
这天晚上,我像往常一样把小鸭们都放到屋外的空地上散步。黄绒毛明显神色不对,以往还勉强可以跟上红斑点和黑豆子。这回,红斑点和黑豆子早走到空地的另一边了,可黄绒毛还在原地艰难地移动脚步。领头的红斑点见还有一个同伴没有跟上自己的脚步,用加杂着命令和鼓励的语气短促地“嘎嘎”叫了两声,仿佛在说:“落伍的鸭子快跟上来,我们要去其它地方觅食了。”黄绒毛听到首领的命令,想站起来朝红斑点奔去,可无奈自己已经没有了力气,只好趴在地上眼巴巴地望着红斑点,似乎在说:“我实在走不动了,帮我一下,好吗?”红斑点见状,连忙和黑豆子一起跑过来,用扁扁的嘴拱着黄绒毛的腰。过了一会儿,它们才发现这是徒劳的,只好把黄绒毛撇下,自己去觅食了。黄绒毛在水泥地上绝望地发出轻微的声音。
散步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,我把黄绒毛、红斑点和黑豆子三只小鸭都放回了纸盒里。临走前,我还不忘给它们盛上一碗新鲜的青菜。
第二天早上,太阳当空的时候,我才懒散地起了床。刷牙洗脸过后,我要去拜访我的鸭子朋友。
打开车库门,映入眼帘的依旧是那个小鸭子的家——纸盒。往里一瞧,嗨!这群小家伙又把青菜给打翻了。打翻青菜的,不是调皮鬼黄绒毛,还能是谁?咦!都快临近中午了,黄绒毛怎么还在睡觉,难道它比我还贪睡不成?我走近把黄绒毛抓了起来,决定惩罚一下这个小贪睡+调皮鬼。我突然发现,黄绒毛的身体冰冷冰冷,在我抓起它时,它竟然没有挣扎,难道……想到这儿,我赶紧把它放下来了。
直到下午,黄绒毛也没有“醒”过来。我心里仅存的一点希望破碎了,我只好把黄绒毛的尸体带到外婆家后的小山坡上。
小山坡上有一种不知名的花,小巧可爱,叶梗十分柔弱,似乎一阵风都能把它刮倒。花瓣是金黄色的,远看有一种朦胧的美,近看,有一种玲珑的美。我把黄绒毛的尸体埋在了这丛花的后面。
我想,我是不会忘记黄绒毛的,那个娇小的,淘气的淡黄色的身影,在我的脑海中将无法抹去。
 
         
 
 
 
 
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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